丹阳司徒中心幼儿园

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司徒中心幼儿园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司徒中心幼儿园研究,并报请上级工会同意,本次会议选举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5名,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提名候选人6名,差额人数为1名。

本次会议选举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3名,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提名候选人3名。

三、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筹备组提出,经本次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组酝酿,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四、本次选举采用两张选票、分别为“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同场进行,两张选票一经发放,一次填写,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五、工会成立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本次选举设总监票员1名,计票员2名。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在大会议室主席团的领导下,办理选举事宜,并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人姓名书写模糊不清的,不计入另选他人票。

对候选人表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个“○”,不同意的画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将姓名写在另选他人栏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个“○”。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不按规定画符号或符号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也为废票。

八、本次选举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为:先由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投票,再由大会主席团成员投票,最后代表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清点选票,由计票员对收回的选票加以清点核对,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由大会主席团向大会宣布投票人数和收回的选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选举完毕,由计票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

候选人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剩余名额暂作空缺。如最后一名应选名额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获得同意票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的确定为当选;不同意票数也相等的,均确定为不当选。

十一、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确认有效后,当场予以宣布。大会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时,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另选人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果得票相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办法的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十三、本办法经司徒中心幼儿园工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