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丹阳市幼儿园高级育婴师
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暨全员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8]39号) 文件精神,全面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大力普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着力构建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特举办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全市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条件
取得中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
三、培训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要求开设培训课程:职业道德、0~3岁婴幼儿生理发展、心理发展特点,营养学,日常生活保健护理,婴幼儿教育等。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培训时间
培训将分批分班组织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安排再行通知,每班期限六天。此次培训是教师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完成此次培训任务者计县级培训48个学时。
五、培训地点:
丹阳市人社局
六、考核鉴定
培训结束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统考。经过规定学时的培训并参加鉴定,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颁发高级育婴师资格鉴定证书,全国通用。
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八、报名要求:
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中级育婴师资格鉴定证书复印件一张。请各幼儿园按照鉴定报名表的内容和要求填好表格,将以上材料于9月22日前交至丹阳市智峰经贸公司(丹阳市全福路164-17号云阳中学大门北侧)联系人:周慧芳,电话:86509223。
九、培训考核费用
本次培训、培训教材及考核费用全部由培训机构免费提供。
丹阳市智峰经贸公司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高级育婴师资格鉴定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职业(工种):育婴师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专业 工龄 | 中级育婴师授证时间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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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表可复印使用